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六一”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文件精神,团结、教育、引领新时代少先队员健康成长,激励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履职尽责,不断推动我市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评选一批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工委主任和优秀少先队集体。
01
评选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符合评选条件的6—14周岁的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大、中队和符合评选条件的县区、学校少工委主任。
02
评选数量
拟表彰洛阳市优秀少工委主任20名左右、洛阳市优秀少先队员1000名左右、洛阳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00名左右、洛阳市优秀少先队集体30个左右。
03
推荐方式
推荐工作及材料上报工作由各县区、市直学校少工委具体组织,截止日期为9月20日。
04
推荐程序
相关材料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由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审核盖章后,由县区少工委统一报送,市直中小学材料由学校少工委统一报送。
05
申报材料
(1)《洛阳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审批表》《洛阳市优秀少先队员审批表》《洛阳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审批表》《洛阳市优秀少工委主任审批表》一式1份。审批表第1页为封面,第2页和第3页正反面打印。
(2)洛阳市“优秀少先队集体”2000字事迹材料一式1份;洛阳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500字事迹材料一式1份;洛阳市“优秀少工委主任”1500字事迹材料一式1份。
事迹材料应全面反映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要着力突出取得的优异成绩及其特色等。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复印件应作为材料附件一并报送,原件通过图片形式作为电子版材料上报。
以上材料均用A4纸统一打印,并加盖学校(单位)公章。
06
其他要求
各县区团委、少工委,市直各有关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基层少先队组织参评积极性,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切实营造良好氛围。
相关评选条件、评选范围及数量、评选范围与要求等见附件。
附件:关于评选2023年度洛阳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工委主任”“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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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史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