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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全力推动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13 点击数:2702

  为进一步落实团中央、团省委有关工作要求,扛稳市县两级团委一体抓落实责任,团平顶山市委积极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向市委汇报,联合市委深改办下发相关文件,紧紧围绕“快”“实”“严”做文章,全力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

  行动上突出“快”。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7月7日,市委书记张雷明对试点工作做出批示,要求市委深改办强化衔接,协调配合团市委全力推进试点工作。联合市委深改办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召开线下专题推进会,听取试点县(市、区)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分享工作经验、提出工作思路,对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与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书记班子分包联系县(市、区)工作机制,团市委领导班子分小组带领团市委各部室深入12个县(市、区)开展走访调研,深入基层一线,召开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基层团组织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征求基层意见53条。

  内容上突出“实”。在改革团的工作力量选用机制方面,给予各级团干部相应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明确专职团委书记、副书记按同级党委(行政)职能部门正副职配备,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工资由县市区政府按不低于同级别岗位工资解决,并鼓励各县(市、区)增设团属事业单位;在改革基层组织设置和运行方式方面,适应团员青年就业分布状况,团的县级和乡、镇委员会可在青年人口集中的区域、行业设立派出团工委,配置工作力量,特别要加强律师、建筑、交通、邮政、餐饮、旅游、卫健等行业以及互联网企业、快递物流业等新兴业态的团建工作;在改革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方面,在中学普遍建立团校,落实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加强团课规范化建设;在推动完善地方党的领导机制和支持保障方面,将党的青年工作列入党委巡察内容,建立、优化县级教育团工委,建立交叉任职工作机制,县级团委负责人兼任同级教育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团工委负责人挂职或兼职县级团委副书记,加强对县域学校共青团工作的直接指导。非试点县(市、区)要求提前谋划,同步推进改革工作,抓早抓小,推动全市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同频共振,协同推进。

  标准上突出“严”。为确保改革工作落地落实,要求试点县区建立台帐,把组织、教育、编制等部门确定为责任部门,细化工作举措,确定完成时限。同时建立督导机制,联合市委深改办每月对各县(市、区)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实时监测各县(市、区)推进情况,对推进工作缓慢的单位进行专项督导,督促各单位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工作推进。坚持“严”字当头,高标准、严要求,主动向先进看齐,敢于向“沉疴”亮剑,把特色做特、让亮点更亮,助力试点工作高质量稳步推进。

  据悉,平顶山市下辖的舞钢市、湛河区被定为全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团舞钢市委为增强工作力量,新设1个团属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3个,制定了《舞钢市中学(中职院校)积分入团工作实施意见》。湛河区团委联合区委组织部下文在区直机关各单位组建青年工作委员会,实现了区直单位青工委全覆盖。

  下一步,平顶山市将持续围绕团中央《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建立团市委书记班子成员分包联系改革试点县区工作制度,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一次、分管负责同志每月至少两次实地指导工作要求,常态化调研督导。并与市委深改办对接,将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纳入改革督察体系,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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